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中财法律评论(第九卷)》稿件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6

    《中财法律评论》是由ug环球会员登陆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法律学术辑刊,由本院全日制学生独立负责文章的编辑和审校。自2008年创刊以来连续出刊,至今已出版8卷,作者群涵盖本校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教师、博士生、硕士生及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知名金融机构的法务工作者。作为学生独立编辑的刊物,其品质的连续性在国内仅次于《北大法律评论》(16卷31辑)、《人大法律评论》(19辑)、《中山大学法律评论》(13卷)、《清华法律评论》(8卷)。

    《中财法律评论》坚持学术自由、自主、自律之原则,秉承兼容并包之精神,在内容上既关心私权之保护,亦不偏废公权之规范。本刊致力于打造优秀的学生刊物,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影响力,现面向境内外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从业者征集优质稿件,第9卷不迟于2017年3月出版。本刊在确定用稿后,通过邮箱向作者发送用稿通知书,作者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寄送纸质用稿通知书。

    本刊长年收稿,不对来稿做字数上的要求,不以任何形式向作者收取费用。所有投稿在形式上应当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在内容上应当论证充分、逻辑严谨、信息准确、数据可靠,具有一定的学术创新性和学术深度。本刊欢迎针对具体法律制度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与完善展开讨论,亦欢迎以热点案例为切入点进行以小见大的深入思考,本刊不欢迎对已被讨论多次的理论话题的复述或者综述。本刊提倡作者在文章撰写过程中采用解释论或者规范的实证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本刊不反对作者采用立法论的研究方法,但对国外法律制度的移植不应脱离我国当前的法制土壤。

    本刊为提升学术品格及贯彻学术标准,公正、严谨地对待每一篇来稿,从第九卷起实行匿名投稿制和三审终审制。所有来稿均无需署名,且不能包含任何可能表明作者身份或者背景的信息。本刊一贯坚持唯以文章学术质量论的用稿原则,请勿以投稿程序以外的任何方式影响审稿。在三审终审制下,本刊对所有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具有基本探讨价值的文章,无论录用与否,均会提出较为具体的书面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对于重要的或有争议的稿件,编辑委员会将在与编辑部之外的专门研究人员协商讨论后,最终决定是否录用,但只以文章质量为依据。

    来稿请以文稿标题为主题的电子邮件,发送至zcflpl2012@126.com,并附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编辑部将在收稿三周内按照您投稿的电子邮箱回复初审意见及修改建议,并在文章通过复审后方才请您补充刊发文稿所必要的作者信息。作者应在收到修改后用稿通知书后按照本刊要求做必要的内容和格式修订,本刊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

    投稿人向《中财法律评论》投稿,即视为已知悉并接受此稿件征集公告。

    特别提示:

    1.中财ug环球会员登陆一贯反对学生在收费刊物购买版面发文章的情形,一经发现学生存在版面购买情形,一律对相应成果不予承认,并严肃查处。学院对于涉嫌长年买卖版面的刊物,也会重点关注。

    2. 中财ug环球会员登陆将在各种奖励和荣誉评选中逐步重视文章及所发刊物的质量,而不单纯以数量计。原则上将按照CSSCI期刊、CSSCI扩展刊和集刊、一般公开出版学术刊物的等级进行区分。我院主办的各种学术刊物包括《中财法律评论》将在非CSSCI刊物中得到优先认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