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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平副教授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自愿碳信用法律性质问题联合会议

    发布时间:2024/02/08

    2024年1月31日-2月1日,我院张小平副教授应邀赴奥地利维也纳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专家组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工作组自愿碳信用(VCC)法律性质问题联合会议(joint meeting)。本次会议的任务是讨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联合完成的《自愿碳信用法律性质问题研究报告草案》的相关内容。

    在讨论中,张小平副教授提出,自愿碳信用的核心属性是项目开发者不能自证其存在,这一属性产生于碳信用的无形特质及碳信用受到公共信任的特点,因此在制度设计上,碳信用通过角色分化的方式由第三方通过采取方法学中所规定的方式进行证明。碳信用的证明在法律上分为两个阶段:核证是事实意义上的证明,签发是权属意义上的证明。证明结构这一内在的二分法是理解自愿减排项目相关制度的关键,是否有助于促进实现上述证明过程是评判自愿碳信用法律性质的不同解决方案的重要标准。

    文/张小平

    审/陈诚 徐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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